按照学校学生处下发的《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奖助学金、自治区奖学金、自治区励志奖学金和“乌兰夫奖学金”评审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》及有关文件要求,为进一步鼓励本科生勤奋学习,努力进取,促进本科生教育创新,提高人才培养质量,公共卫生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坚持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原则,严格按照本科生国家奖学金、自治区奖学金、乌兰夫奖学金评审程序及要求开展申报与评审工作。经本人申请、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和学生答辩等环节,评定结果公示如下:
学 号 |
姓 名 |
班 级 |
总分 |
平均分 |
拟评奖项 |
2020040125 |
杨金玉 |
2020级卫生检验与检疫班 |
357 |
71.33 |
国家奖学金 |
2020040733 |
马裕灏 |
2020级卫生检验与检疫班 |
338 |
67.33 |
乌兰夫奖学金 |
2019050036 |
陈天乐 |
2019级预防医学1班 |
333 |
66.67 |
乌兰夫奖学金 |
2019050072 |
庄添瑞 |
2019级预防医学2班 |
313 |
63.33 |
自治区奖学金 |
2020040320 |
李 智 |
2020级公共事业管理班 |
311 |
63.00 |
自治区奖学金 |
2020040304 |
申坤岩 |
2020级公共事业管理班 |
295 |
59.00 |
自治区奖学金 |
公示期为2023年10月9日—13日,公示期间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者,请实名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、或者校学生工作处反映。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电话:0472-7167906、纪委监督电话:15804720303;校学生工作处监督电话:0472-7167875、0472-7167740。
公共卫生学院
2023年10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