规章制度

实践教学技能中心教学仪器、设备(包括模型及器械)管理办法

发布时间:2020-09-14    来源:   点击:[]

1、中心的仪器、设备实行专人负责制和档案管理制,建档建卡,技术档案资料必须齐全完整。

2、中心的仪器、设备不得擅自外借;若要参观或借用中心的仪器、设备,需报经中心主任批准同意,再提前预约方可执行。

3、各实验室使用仪器、设备前须仔细清点,发现损坏或异常应立即报告中心主任,未经允许不得动用与本次教学无关的仪器、设备;使用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掌握其操作规程。

4、任何人应爱护仪器、设备,须经专门培训或在专管人员指导下进行操作,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,不可盲目、违规操作;在教学中如发现仪器、设备异常应及时报告实验室专管人员,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和处理。

5、仪器、设备使用完毕后,要认真如实填写“仪器、设备使用情况记录本”,并将其分类归位,妥善保管。

6、任何人不准随意拆卸仪器、设备;若发现仪器、设备故障,当事人应及时填写书面报告,并详细记录实际情况;凡因工作失职、不负责任、违规操作等原因造成仪器、设备损坏或遗失者,视情节轻重和损失程度进行处理和赔偿。

7、各实验室专管人员要定期对所负责的仪器、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,仪器、设备的故障及其维修情况均须记录备案。

上一条:实践教学技能中心动物手术室管理办法
下一条:​实践教学技能中心安全管理制度

关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