组织员是校党委抓好全校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力量,在校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,具体职责如下:
一、贯彻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要求,以包头市委组织部编印的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手册》为指导,落实发展党员5个阶段、25个步骤的流程,指导党支部书记做好本单位发展党员工作。
二、督促本单位全国党员信息系统管理员管好用好信息库,及时录入入党申请人、入党积极分子、发展对象、预备党员、正式党员信息,做好信息库日常维护和相关信息更新工作。
三、主持制定本单位入党申请人和积极分子培养方案,指导党务工作者做好具体教育培训工作。
四、落实《包头市发展党员政治审查办法(试行)》(包组通字〔2019〕45号)要求,主持成立本单位政治审查小组,做好发展对象政治审查工作。
五、做好发展对象入党材料审核工作,为每名发展对象填写入党材料审核单。
六、在发展对象入党过程中,受校党委指派,做好谈话工作,并在《入党志愿书》相应栏目填写对申请人入党的具体意见。
七、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、考察和转正材料审核等工作。
八、督促具体工作人员做好本单位党员档案和组织关系管理。